各团支部:
根据共青团推优工作实施办法及校团委要求,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推选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入党的工作。现将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推优条件
(一)理想信念坚定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有浓厚的家国情怀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具有1年以上团龄(2022年2月25日前入团),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,且递交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在校学生。
(二)道德品行优秀
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主动成为在册志愿者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、热心帮助他人,在支部内有很好的群众基础,上学年民主评议为优秀等级的团员优先。
(三)模范作用突出
有探索真知、求真务实的态度,学习成绩优秀,具有艰苦奋
斗精神,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考察期(1年)内无挂科,入学以来挂科不超过2门,且所挂科目均已补考过60分。
(四)遵守纪律自觉
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。
二、推选比例和推选程序
(一)推选比例
各支部按照本支部团员比例的15%进行上报推优人数,人员基数不足的按照四舍五入进行上报。
在考察期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且符合推优条件者;在假期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被评为优秀者;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优秀者,可直接推荐;以上三种情况在团支部申请后再由学院团委按照比例推荐,不占班级名额。
(二)推选程序
1.个人报名,符合条件的团员于2023年2月25日前于本支部团支书处报名。
2.支部选举,各支部于2023年2月26日前召开支部大会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定及投票选举,最终确定本支部推选人员。
三、上交材料
1.各支部需上交附件一:xx团支部推优汇总表(电子版)
于2023年2月27日晚上12时之前发送至前期对应的组织部干事,逾期未发送的团支部视为自动放弃名额。
2.各支部最终推选出的团员需准备的材料为:附件二《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》(纸质版两份)、个人成绩单(纸质版一份)、个人简介(手写两份)。
3.不占班级名额者需先向团支书提交荣誉证书复印件,团支书再将照片提交于所对应的组织部干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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